2012年2月23日 星期四

員林--彰化的麥加

沙烏地阿拉伯的城市麥加,是全世界伊斯蘭教徒的聖地;教法規定,一生至少要前往麥加朝聖一次,才算是合格的信徒。麥加的南邊是綠洲如茵的葉門,北邊是耶路撒冷。麥加到這兩個地方之間是廣袤的沙漠地帶,是商隊的中繼站。麥加越來越繁榮,在這種情勢下,配合各種條件,終於誕生了伊斯蘭教。今天,英文裡的麥加一詞可指任何大家爭相前往的地方,以小寫的「mecca」表示。



麥加的經緯度:21°25′N 39°49′E




每個地方都有麥加,台灣西部走廊的麥加無疑是台中,彰化縣的麥加是員林鎮,從空照圖來看非常明顯。


不過,這都是以大範圍來說的;其實「麥加」都是相對的。例如,溪湖是彰化市到埤頭的麥加,社頭是員林到田中的麥加,埔心是員林到溪湖的麥加,永靖是員林到北斗的麥加,埤頭是二林到北斗的麥加,北斗是埤頭到田中的麥加。至於鹿港,因其興起於港口活動,不屬於彰化縣任何鄉鎮的麥加。至於和美鎮,雖介於彰化市和鹿港的中間,但位置偏北,沒有成一直線,似乎不是麥加。

以上純屬個人依照空照圖推測,不保證正確。

5 則留言:

  1. 第一次聽到此說法
    有趣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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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是啊,因為員林的地理位置確實如此.幸好員林離台中不會太近,否則連麥加的地位都不能維持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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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網誌管理員已經移除這則留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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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你自己不覺得這種說法很莫名其妙?你既然清楚麥加一詞在英文有眾人渴望前往的這衍生意,卻又持這種論調?如"埤頭是二林到北斗的麥加"... 這裡這你所指稱的麥加,實際上不過是路程必經處,跟原詞意旨大不相同,不是嗎?

      再者,關於你的「留言權限將調整」一事,我前文說到:「請不要丟人現眼好嗎?」係對於這我認為莫名其妙的論點而為之。如果你感覺不好,我願意道歉,但這不代表我認同你的論點。

      最後,我以法律人的身分解釋你認為的「一次收集起來提告,到時候我告贏了就削翻了」云云。實際上,可能的部分僅構成公然侮辱(這還得看檢察官是不是也這麼認為)。假定構成要件該當,不過是罰個幾百塊,這錢還是繳給政府的。如果你併提精神賠償,舉證責任在你。即是,你要證明丟人現眼這四個字對你造成了什麼怎樣的損害等......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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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謝謝你的指教,但你若不同意本格的論點,你可以提出批評,但須是建設性的建言,而非用「丟人現眼」四個字,除非本格的論點犯了道德方面的瑕疵。如果每個人都那麼隨意在網路上用這些情緒性的字眼,對社會風氣有很不好的影響。新聞媒體的嗜血性,我相信你是很清楚的。而且本格也不是什麼嚴格的學術單位,在這裡分享的都是比較輕鬆的,何必那麼計較?更何況我也是善意同大家分享,並沒有賺取什麼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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